在维护品牌权益的道路上,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不懈。
继 “添姿色·阿道夫”(第20532844号)与“苏泉阿道夫”(第23230900号)商标分别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和商标局作出无效宣告和不予注册后。由广州宝丰化妆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宝利阿道夫BAOLIADAOFU”(第17881190号)商标,在2019年1月15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宝利阿道夫BAOLIADAOFU”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书
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8年9月19日作出的(2018)粤73民终1602号广州宝丰化妆品有限公司与羊健洲侵害阿道夫商标权一案民事判决书中,认定广州宝丰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洗护用品中所使用商标标识与“阿道夫”品牌的风衣人商标构成高度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构成侵权,最终判决广州宝丰化妆品有限公司和羊健洲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阿道夫”商标权利人分别赔偿损失10万元和1万元。
阿道夫与宝利阿道夫产品对比图
尽管案件持续了一年多才得以宣判,但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坚持不懈的维护品牌权益最终获得了胜利。
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于3月26日发文称:任何企图通过“合法”途径使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合法化的做法,在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保护下,都将受到严厉的打击!并表示坚决维护“阿道夫”商标的合法权益。